当年春天即将夏天,我们才发现原来这个地方没有春天,属于典型的脱了棉袄穿短袖的气候,我们寝室从南方过来的几个人都对此表示怀疑,并且艺术地认为春天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了,结果老夏的一句话就让他们回到现实,并且对此深信不疑。老夏说:你们丫仨傻×难道没发现这里的猫都不叫春吗?
到了北京以后我打算就地找工作,但这个想法很快又就地放弃。
我说:这车是我朋友的,现在是我的,我扔的时候心情有些问题,现在都让你骑两天了,可以还我了。
这天晚上我就订了一张去北京的机票,首都机场打了个车就到北京饭店,到了前台我发现这是一个五星级的宾馆,然后我问服务员:麻烦你帮我查一下一个叫张一凡的人。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什么是生活的感受?人的一天是会有很多感受,真实的都不会告诉你,比如看见一个漂亮姑娘会想此人在床上是什么样子等等的。那些畅销书作家告诉你了吗?你说人是看见一个楼里的一块木雕想到五百年前云淡风轻的历史故事的几率大还是看见一张床上的一个污点想到五个钟头前风起云涌的床上故事几率大?
总之就是在下雨的时候我们觉得无聊,因为这样的天气不能踢球飙车到处走动,而在晴天的时候我们也觉得无聊,因为这样的天气除了踢球飙车到处走动以外,我们无所事事。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这还不是最尴尬的,最尴尬的是此人吃完饭踢一场球回来,看见老夏,依旧说:老夏,发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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