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冬天,我到香港大屿山看风景,远山大海让我无比激动,两天以后在大澳住下,天天懒散在迷宫般的街道里,一个月后到尖沙嘴看夜景,不料看到个夜警,我因为临时护照过期而被遣送回内地。
当年冬天即将春天的时候,我们感觉到外面的凉风似乎可以接受,于是蛰居了一个冬天的人群纷纷开始出动,内容不外乎是骑车出游然后半路上给冻回来继续回被窝睡觉。有女朋友的大多选择早上冒着寒风去爬山,然后可以乘机揩油。尤其是那些和女朋友谈过文学理想人生之类东西然后又没有肌肤之亲的家伙,一到早上居然可以丝毫不拖泥带水地起床,然后拖着姑娘去爬山,爬到一半后大家冷得恨不得从山上跳下去,此时那帮男的色相大露,假装温柔地问道:你冷不冷?
校警说:这个是学校的规定,总之你别发动这车,其他的我就不管了。
后来这个剧依然继续下去,大家拍电视像拍皮球似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就完成了二十集,然后大家放大假,各自分到十万块钱回上海。
然后我推车前行,并且越推越悲愤,最后把车扔在地上,对围观的人说:这车我不要了,你们谁要谁拿去。
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就是看不见球,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没事,还有角球呢。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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