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夏天,我回到北京。我所寻找的从没有出现过。 -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校警说:这个是学校的规定,总之你别发动这车,其他的我就不管了。
第一是善于打边路。而且是太善于了,往往中间一个对方的人没有,我们也要往边上挤,恨不能十一个人全在边线上站成一队。而且中国队的边路打得太揪心了,球常常就是压在边线上滚,裁判和边裁看得眼珠子都要弹出来了,球就是不出界,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拼脚和拉扯以后,把那个在边路纠缠我们的家伙过掉,前面一片宽广,然后那哥儿们闷头一带,出界。
我说:你看这车你也知道,不如我发动了跑吧。
一凡说:好了不跟你说了导演叫我了天安门边上。
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一种很强烈的夏天的气息,并且很为之陶醉,觉得一切是如此美好,比如明天有堂体育课,一个礼拜以后秋游,三周后球赛,都能让人兴奋,不同于现在,如果现在有人送我一辆通用别克,我还会挥挥手对他说:这车你自己留着买菜时候用吧。
不像文学,只是一个非常自恋的人去满足一些有自恋倾向的人罢了。
可能这样的女孩子几天以后便会跟其他人跑路,但是这如同车祸一般,不想发生却难以避免。
同时间看见一个广告,什么牌子不记得了,具体就知道一个人飞奔入水中,广告语是生活充满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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